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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办理电话,企业开通400电话需要哪些条件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6-09 09:08:50 编辑:企业信用 手机版

1,企业开通400电话需要哪些条件

企业开通400电话条件有以下几点:1、由于之前的400行业比较乱,经过整顿以后400电话逐步摆脱骗子电话的、虚假的标签,重归企业正规的象征意义。国家工信部的相关政策使得400电话的办理者集中于企业客户,个人客户基本不具有办理400电话的资格。2、通常所说的企业客户包括民企,政府以及事业单位等机构,个人客户要办理需要持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才能办理。除此种情况外,个人客户不具备400电话办理资质。3、办理400电话都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还有固定电话等信息给400电话服务商。此外,办理过程中需签订400电话受理合同和协议。4、固定电话信息的提供可以让办理人在第一时间之内收到通知,固定电话主要是企业400电话的承接点,可以进行400电话转接功能,当客户变更了手机号,可以进行修改,将400电话号码转换到新的电话号码上面。这样就能避免因联系方式变更而丢失客户资源的状况出现。

企业开通400电话需要哪些条件

2,成都企业法人变更电话查询和办理流程有哪些

电话查询: 办公室:85394311(白天值班电话) 夜间及节假日值班电话:85394331 注册分局:85394406 外资处:85394432 新经济处:85394579 商标分局:85394286 办理流程: 主要是四个部分:工商变更,税务变更、银行变更、社保变更。 1、工商法人变更领取《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如果存在股权转让须填写股权转让协议,如果法人是外地户口那么要办理暂住证);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成都企业法人变更电话查询和办理流程有哪些

3,成都内资企业营业执照办理资料和电话查询

办理资料: (一)股份有限公司 ⑴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⑵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⑶公司章程; ⑷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⑸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聘用的证明; ⑹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⑺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⑻公司住所证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还应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 (二)有限责任公司 ⑴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⑵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⑶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⑷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电话查询: 办公室:85394311(白天值班电话) 夜间及节假日值班电话:85394331 注册分局:85394406 外资处:85394432 新经济处:85394579 商标分局:85394286。

成都内资企业营业执照办理资料和电话查询

4,企业营业执照

对于工商登记,1.应当在迁入前申请办理变更登记。2.如果变更住所跨辖区,应当在迁入前向迁入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由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对于税务登记,1.如果是同一税务机关管辖的,应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办理变更税务登记。2.如果是不是同一税务机关管辖的,应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者经营地迁移“前”到原税务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30日内向迁入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即先注销后注册)。
没有必要变更,因为营业执照所列地址还属你公司掌控。
需要更改
1、2008年3月1日至6月30日参加年检;  2、是2007年度年检。  具体是否要先网上年检根据每个工商分局的做法不同而不同,可打当地的工商注册科电话或12315咨询。  营业执照年检后,应及时办理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年检。  《企业年度检验办法》(节选)(仅供参考):  第四条 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年检材料。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6月30日前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延期参加年检的申请,经企业登记机关批准可以延期30日。企业应当对其提交的年检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参加年检。  第六条 企业年检程序:  (一)企业提交年检材料;  (二)企业登记机关受理审查企业年检材料;  (三)企业缴纳年检费;  (四)企业登记机关在营业执照副本上加盖年检戳记,并发还营业执照副本。  第七条 企业申报年检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年检报告书;  (二)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营业执照副本;  (四)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企业法人应当提交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公司和外商投资企业还应当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企业有非法人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已进入清算的企业只提交第一款所列材料。  第八条 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其他经营单位申报年检除提交本办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的材料外,非法人分支机构还应当提交隶属企业上一年度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他经营单位还应当提交隶属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第九条 企业年检报告书包括下列内容:  (一)登记事项情况;  (二)备案事项情况;  (三)对外投资情况;  (四)设立、撤销分支机构情况;  (五)经营情况。  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其他经营单位年检报告书只包括前款第(一)项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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