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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于海明案件,龙哥在逃跑的时候不法侵害已经结束这时于海明仍对其进行追砍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6-03 03:25:25 编辑:企业信用 手机版

1,龙哥在逃跑的时候不法侵害已经结束这时于海明仍对其进行追砍

我也不明白,按法律来说,最少也是防卫过当,法官的解释是追砍反杀时未意识到行为的性质变化,实际上大多数案件犯案的人都没有意识到自身行为性质变化。还说这一案件具备特殊正当防卫的条件。。。只能说这一判决民意占了大头。

龙哥在逃跑的时候不法侵害已经结束这时于海明仍对其进行追砍

2,于海明的辩护律师是谁于海明的辩护律师是哪个律师事务所的 搜

根据流程首先是公安机关进行预审,然后提交给检察院审核,检察院认为无罪就没法院什么事了,没法院的事就更没有律师的事了。只有检察院提起公诉移交法院后律师才可介入。
这个警方没有公布,媒体也未见涉及,鉴于律师有保密义务,如果实在好奇的话只能向于本人及其家属求证了。
案件在公安局就认定正当防卫没有律师介入检察院是提前介入的
估计他还没有来得及聘请律师。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于海明的辩护律师是谁于海明的辩护律师是哪个律师事务所的  搜

3,为什么认定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一、刘海龙的行为属于刑法意义上的“行凶”。本案中,刘海龙先是徒手攻击,继而持刀连续击打,其行为已经严重危及于海明人身安全,其不法侵害应认定为“行凶”。二、刘海龙的不法侵害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刘海龙醉酒滋事,先是下车对于海明拳打脚踢,后又返回车内取出砍刀,对于海明连续数次击打,不法侵害不断升级。刘海龙砍刀甩落在地后,又上前抢刀。刘海龙被致伤后,仍没有放弃侵害的迹象。于海明的人身安全一直处在刘海龙的暴力威胁之中。三、于海明的行为出于防卫目的。本案中,于海明夺刀后,7秒内捅刺、砍中刘海龙的5刀,与追赶时甩击、砍击的两刀,但未击中,尽管时间上有间隔、空间上有距离,但这是一个连续行为。以下为事件新闻原稿,供参考央视网消息:1日,江苏昆山警方发布通报:公安机关经过缜密侦查,并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最终认定,“昆山砍人案”中骑自行车者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依法撤销于海明案件。警方通报,8月27日21时30分许,醉酒驾驶宝马轿车的刘海龙,载其他三人沿昆山市震川路西行至顺帆路路口时,向右强行闯入非机动车道,与正常骑自行车的于海明险些碰擦,双方遂发生争执。车上人员刘某某先下车与于海明发生争执,经同行人员劝解返回车辆时,刘海龙突然下车,上前推搡、踢打于海明。虽经劝架,刘海龙仍持续追打,后返回宝马轿车取出一把双面开刃,全长59厘米的砍刀,连续用刀击打于海明颈部、腰部、腿部。击打中砍刀甩脱,于海明抢到砍刀,并在争夺中捅刺刘海龙腹部、臀部,7秒时间内,刘海龙连续被刺砍5刀。刘海龙受伤后跑向宝马轿车,于海明继续追砍2刀均未砍中,刘海龙逃离后,倒在距宝马轿车东北侧30余米处的绿化带内,后经送医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死因为失血性休克。认定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依法撤销于海明案件的主要理由如下:一、刘海龙的行为属于刑法意义上的“行凶”。本案中,刘海龙先是徒手攻击,继而持刀连续击打,其行为已经严重危及于海明人身安全,其不法侵害应认定为“行凶”。二、刘海龙的不法侵害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刘海龙醉酒滋事,先是下车对于海明拳打脚踢,后又返回车内取出砍刀,对于海明连续数次击打,不法侵害不断升级。刘海龙砍刀甩落在地后,又上前抢刀。刘海龙被致伤后,仍没有放弃侵害的迹象。于海明的人身安全一直处在刘海龙的暴力威胁之中。三、于海明的行为出于防卫目的。本案中,于海明夺刀后,7秒内捅刺、砍中刘海龙的5刀,与追赶时甩击、砍击的两刀,但未击中,尽管时间上有间隔、空间上有距离,但这是一个连续行为。
于海明的行为出于防卫目的。于海明夺刀后,7秒内捅刺、砍中刘海龙的5刀,与追赶时甩击、砍击的两刀(未击中),尽管时间上有间隔、空间上有距离,但这是一个连续行为。另外,于海明停止追击,返回宝马轿车搜寻刘海龙手机的目的是防止对方纠集人员报复、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符合正当防卫的意图。

为什么认定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4,今日说法如何评价昆山事件

为正义说话了。 以下为事件新闻原稿,供参考 昆山事件属正当防卫#同事口中老实、肯干的于海明今年41岁,上有老人要赡养下有三个孩子要抚养,与妻子分隔两地打工,家里最大的孩子今年得了重病。背负着沉重的生活负担与精神压力的于海明说从未想过自己会杀人。在拿到《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后,于海明激动落泪。 8月27日,江苏昆山,宝马车驾驶人刘海龙与自行车车主于海明因交通问题发生冲突。刘海龙随即对于海明拳打脚踢,并持刀砍向于海明,随后,刀被于海明拿走并对其追砍。最终,刘海龙抢救无效死亡。9月1日下午,《今日说法》栏目记者高巍从昆山警方处了解到:江苏省昆山市公安局决定,以犯罪事实不成立,撤销于海明涉嫌故意伤害一案。8月27日,昆山市公安局对于海明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昆山警方正在为于海明办理解除刑事强制措施的相关手续。案情回顾2018年8月27日晚上9:36,于海明骑着自行车在路口等红绿灯,宝马车驾驶人刘海龙强行驶入非机动车道。当时宝马车上坐着四个人,刘海龙、刘强强、他们两人的女性朋友。刘强强说,刘海龙驶入非机动车道后,以为撞车了,就在车里跟于海明吵架。今日说法|警方:于海明属于正当防卫,立即释放!昆山追砍案最新进展……△ 刘强强刘海龙随即让刘强强下车,看有没有撞车,刘强强回复说没有撞车。刘强强说,当时坐在宝马车后排的女性朋友也下车了,帮忙把于海明的自行车架起来,放在了马路边上。刘强强:我问那个人有没有事,他说没事,没事我说你走吧。就在刘强强和女性朋友离开的时候,刘海龙从驾驶室里冲了出来,对于海明拳打脚踢。这一幕,于海明的同事小柯(化名)是目击者。当时,他在离于海明十几米远的地方等红绿灯。小柯全程见证了整个过程,并一直试图制止整个事件的冲突升级。今日说法|警方:于海明属于正当防卫,立即释放!昆山追砍案最新进展……△ 于海明同事小柯(化名)小柯说,从驾驶室里出来的刘海龙一见于海明就开始打他。小柯:看到那个真的伤的很重,胳膊整个肉都翻起来。这一简单的拳脚冲突,随着刘海龙从驾驶室拿出一把长约50厘米,宽约5厘米的双面开刃刀具,事件开始升级。刘强强说,刘海龙冲向于海明,砍的满身都是血的时候,他是准备过去拉刘海龙走的,但看到此时是于海明拿着刀,他恐惧了。刘强强:看到他(刘海龙)胳膊上流血了,这里都流血了。记者:你看到哪流血了?刘强强:胳膊上、胸口都流血了,后来那个人指着我、撵着我。刘海龙让我跑,我一看那个人提着刀撵我,我就跑了。同在现场的小柯告诉《今日说法》记者,于海明后面追刘海龙的时候,就没有砍他了。小柯:追他就没砍了。记者:没砍了被你拉住了是么?小柯:他(于海明)当时就往那个小路跑过去了,我就在那个树底下,他就不追了。然后我就打了电话报警,报警后我只想警察快点来。由于刘强强在冲突过程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目前,昆山警方对其依法行政拘留。《今日说法》记者高巍从昆山警方处获悉,于海明正在办理相关手续。
为正义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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