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投标”仅针对一个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即无效投标;而“废标”是指对于某一采购项目,存在《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四种情形,因此应为废标废标根据我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可以认定,二、无效投标是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被评委初步审查确定为无效,将失去参加评标的资格,法律分析:在废标之后,通知所有投标供应商废标的理由,1.废标表示整个招标活动无效,当时的招标、开标、评标不能继续进行,应为废标。{0}1、招投标中,无效标和废标有什么区别?对投标方有什么影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政府采购双方...
更新时间:2023-04-09标签: 废标标的评价信用影响废标影响信用评价吗 全文阅读